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仲燚 编辑:苍娟 来源:教务处 浏览量: 时间:2023-08-23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在即,为做好学期初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注册

2020-2022级学生于9月2-3日持学生证至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9月4日正式上课。2023级新生于9月9-10日报到,9月25日正式上课。无正当理由未缴费的学生暂缓注册。

二、核对、落实课表

(一)各学院务必于8月25日前检查、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情况,实践课程的安排情况,特别是集中实践时间是否与教学进程表一致;

(二)各学院务必于8月28日前将纸质课表发至每位任课教师,并及时做好各类教学资料的发放工作。教师领到课表后,须再次认真核对所承担课程的名称、上课节次、上课地点,上课班级等信息。

三、毕业设计工作

(一)各学院应认真总结2023届毕业设计工作,启动2024届毕业设计工作;

(二)各学院应对拟推荐参加2023年度省优秀毕业设计评选的毕业设计材料精心组织打磨;

(三)各学院配合教务处做好2023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的数据报送工作;

(四)做好2022年校优秀毕业设计培育项目结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项目。

四、检查教学设备

(一)请后勤处于8月28日前做好上课教室的门窗、桌椅,室内电源、风扇等教学设备的检查、维护。

(二)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提前做好教室时钟、多媒体设备、公共机房、语音室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并确保各种教学设备正常运行。

(三)各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在8月28日前做好实验室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查看实验室水、电、气、通风等情况,实验仪器设备调试、运行和维护,实验耗材准备,并对实验室进行清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整洁。

五、教师上课准备

(一)任课教师要提前做好教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新教师应做好提前备课、试讲等上课准备;

(二)任课教师根据所任课班级的教学进程表,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务处排定课表授课,不得擅自调停课、请他人代课,不得随意更改授课时间或地点;

(四)在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应至少提前一天至相关教室或实验室查看软硬件环境是否满足上课要求,检查有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管理人员联系解决。校内教学场所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


(五)任课教师务必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考勤结果如实记录在《宿迁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记载表》上。

六、教材发放安排

根据期初工作安排,将于9月3日上午08:00开始面向各学院学生发放教材,各学院具体领取时间见下表。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辅导员安排各班级班长到相应地点领取教材。每个班3-5人到教室清点,其他人员在外等候;

2.确保领取教材数量与班级实际人数相符,清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离开;

3.如有错领、教材印刷等问题,及时联系供货人到相应教室调换。


七、选课安排

(一)体育选项课

2022级学生体育选项第一次上课集中地点:体育馆一楼入口处。

(二)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选课及上课安排,另行通知。

八、补考、缓考工作安排

(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补考、缓考工作安排在开学后第2周周三下午和周六、周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任课教师应在相关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试卷批阅,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工作;

(二)所有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核对上学期所修课程成绩,如有疑问应在开学后第1周周五(9月8日)前至所在学院教务办进一步核实情况;

(三)学生须凭准考证、学生证(已注册)或身份证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认真核对,证件是否齐全,人证是否一致。上学期期末考试旷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补考。如准考证遗失,须到所在学院教务办补办;如身份证或学生证遗失,可到学生办事大厅打印有照片的在读证明。

九、教学检查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期初”常规教学检查工作,从9月4日起,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课堂教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

十、2023级大一新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8月22日